长沙论坛

标题: 第四,万法无相。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dmin    时间: 2020-10-22 11:08
标题: 第四,万法无相。

相,只是人为设定的概念,描述的只是一瞬间的感受, 不可能表现出过去、现在、未来、内在以及关联,所以必然 是不对的,或者说是不全面的。依照相做决策当然是错误的, 依此而形成喜怒哀乐更是无明的。
相非实相,实相非相。事物的本质并不是我们看到的表象。 我们看到的只是六根感受到的冰山一角,如同盲人摸象罢了, 不是全部,所以亦称如梦如幻。
陷入“存在”与“不存在”的任何一边都不是正见。生与 死都只是心识意念,所以一切法都无生死,一切法都是非空 非满、非成非坏、非垢非净。观照万法的空性,我们才可以 超越所有分别的意念,而体证万物的真性。
当人不能领悟万法是互依互缘的、空无自性的、无常的, 就会认为世法是个别独立存在的现象,彼此各不相关、独立 存以及会永存。这样观看世法,就如同用分别心把真相切割

成碎片,形成了存在、不存在、生、死、一、多、起、灭、来、 去、垢、净、增、减等概念,这些概念其实都是心智的概念, 不是实相的真相。







欢迎光临 长沙论坛 (https://028335.cn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3